国务院定了!这些已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延长到2023年底!
国务院决定将部分已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延长到2023年底。4月7日 ,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行财政金融政策联动,将部分已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延长 ,以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发展,并加强对他们的普惠金融服务 。

对其按年末贷款余额1%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所得税税前扣除等部分已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延长到2023年底。具体如下:政策联动背景:为应对全球疫情对经济和世界贸易的冲击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行财政金融政策联动,延续实施普惠金融和小额贷款公司部分税收支持政策,以稳定外贸外资基本盘。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涉及科技 、就业、创业、医疗 、教育等11项税费优惠政策延期至2023年底 ,同时部分增值税优惠政策也有望继续延期 。 以下是具体优惠政策的详细介绍:已确定延期的11项税费优惠政策科技企业相关优惠 免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孵化服务增值税。
若政策不延续,年终奖需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假设个人综合所得适用25%税率,1万元年终奖需缴税2500元,实际到手7500元 。其他延续的税收优惠 免予补税政策: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 ,免予补税,延续至2023年底。
延续实施的三大个税优惠政策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政策 政策内容: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长至2023年底。计税方式: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单独计算纳税 。受益群体:工资收入高于年终奖的个人群体。
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壹〗 、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涉及多项税收优惠通知及公告中的政策,已征税款可抵减或退还。 具体说明如下:政策目的: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促进创业创新,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
〖贰〗、政策延续情况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动漫企业即征即退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
〖叁〗、被取消资格的主体:自取消资格次月起停止享受优惠。
〖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主要内容为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并明确已征税款的处理方式。
〖伍〗、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延期到2023年12月31日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陆〗、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等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已延长,其中涉及的部分政策文件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以下是具体内容:政策发布背景与目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旨在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和相关社会事业发展。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延续下的注意事项
一次性扣除固定资产销售后不需追回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2015年11月解读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时明确:允许单位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和设备在企业购入当期一次性税前扣除,其实质上将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支出在当期费用化处理,不再通过分年度计算折旧的方式在税前扣除。
纳税调整:选取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企业 ,在享受政策的当年需要将计提折旧进行纳税调减;而在以后年度,由于会计上仍继续计提折旧,因此需要将这部分折旧进行纳税调增 。
关注政策延期情况:及时关注并了解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最新动态 ,确保企业能够充分利用政策优惠。准确把握扣除时点: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投入使用时间,确定一次性税前扣除的具体年度。谨慎处理未选取享受政策的情况:对于之前年度未选取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固定资产,后续年度不得再变更 。
新冠肺炎减免政策
新冠肺炎减免政策主要包括银行免息及延期还款政策、社保费减免 、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和租金减免等方面。银行免息及延期还款政策:针对特定人群 ,如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群,金融机构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
近来国家并未对新冠肺炎患者使用ECMO的费用实行统一的全额减免政策,但部分费用可通过医保 、财政补助等途径获得一定程度的报销或减免 ,具体报销比例和范围需根据当地政策及患者参保情况确定。
已征税款退还或抵减:如果因免税政策文件下发较晚等原因导致纳税人已经缴税的,可以选取更正当期申报或者在下期申报时调整 。已征应免征的税款可以退还或抵减纳税人以后应缴纳的税款。
企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的,应当开具对应的红字发票或者作废原发票 ,再按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普通发票。纳税人已将适用免税政策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按照征税销售额、销售数量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可以选取更正当期申报或者在下期申报时调整 。
人工肺(ECMO)的报销情况需分情况讨论:国家医保对新冠肺炎患者使用人工肺的费用予以减免;商业医疗险的报销则取决于具体条款,部分产品在疫情期间扩展了人工肺的报销责任。
疫情期间国家对企业的扶持政策
〖壹〗 、疫情三年期间 ,国家未出台专门针对农业企业的全国性专项补贴政策,但部分地方或行业通过特定措施间接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具体扶持方向如下:保险保障支持保险机构被鼓励为疫情防控期间出险的已投保农业经营主体开通绿色理赔通道,简化审批流程 ,确保“应赔尽赔 ” 。
〖贰〗、鼓励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政策 全额扣除: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直接捐赠扣除:企业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允许全额扣除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叁〗、房租减免:对承租国有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中小企业 ,政府实施房租减免政策,减轻企业的租金负担 。用电用气优惠:政府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用电 、用气等能源费用的优惠,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
〖肆〗、疫情期间国家对企业有补贴 ,部分补贴也涉及职工个人。具体如下:吸纳就业补贴:根据人社部、财政部4月23日发布的鼓励企业(单位)吸纳就业政策清单,符合相应条件的将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补贴 。依据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及首批地方线上申领平台的通知》。
〖伍〗、疫情期间国家针对企业社保实施了减免政策,不同类型企业减免情况有所不同。中小微企业及按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2月至6月期间,各省份对这类企业的养老 、失业、工伤保险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实行免征政策。这一举措是为了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在疫情期间的经济压力 ,帮助它们维持运营和稳定就业 。








